第二條 第31款1.傳播媒體名稱:聯合晚報2.報導日期:101/05/083.報導內容:申讓和碩 華碩股價創分家後新高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報載所提有關處分和碩之潛在利益為媒體及法人善意推估值,釋股為本公司既定策略 方向,實際處分將按規定向主管機關完成申請或相關作業後公告。6.因應措施:公佈澄清訊息於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