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蘆墩文化中心廣募全國好手參展,建立當地藝術家的創作平臺,提供市民欣賞其他縣市藝術家優透作品的機會,申請者不限臺中市籍,作品創作內容、媒材不拘,須繳6x8作品彩色相片10張或個人作品集,「聯展」申請需每位參展者繳交6x8作品彩色相片各5張或作品集,「團體展」則須另附成立證明文件、參展者名冊及每位參展者作品6x8彩色相片各1張或作品集等資料。
申請展繳審作品以最近三年內創作者為限,經審查通過後,由葫蘆墩文化中心辦理作品展出,經過評審通過的個展、聯展須滿五年、團體展須滿三年後,始可再次提出申請,歡迎各方藝術創作好手,把握時機檢附相關資料向臺中市立葫蘆墩墩文化中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