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生白嫖 被押回家拿錢

自由時報/
14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楊培華/基隆報導〕基隆市一名國三少年2日獨自一人到某小吃店嫖妓,付不出錢,被店內圍事強押回家討6000元,警方偵訊後8日送辦,小姐、店家、圍事分別依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妨害風化、妨害自由罪函送法辦。

基隆市警局少年隊調查,本月2日這名少年穿著便服,前往某家「做黑的」小吃店消費,一開口就說要「叫小姐做S」,店內50歲徐姓女子以為生意上門,兩人口頭約定以4000元代價進行性交易。

據了解,這名少年身材壯碩,過了約定時間甚多仍未射精,兩人說好多加1000元才完事;不料事畢後,少年卻告訴徐女「我身上沒錢」。

徐女感覺被耍,當場怒摑少年耳光,並通知店內圍事男子出面,將少年強押至其養母家索討欠款,養母最後給付6000元才擺平此事。

警方輾轉得知此事,將相關人員約談到案,小吃店負責人接受警訊時否認店內有小姐從事性交易;而徐女更是喊冤,強調不知少年未滿18歲;圍事男子也否認自己強押少年索錢。

不過,警方訊後認為3人都已經觸法,8日分別依違反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妨害風化、妨害自由罪將徐女、小吃店負責人、圍事男子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