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不成用搶的 男子遭警方逮捕法辦

台灣好新聞/
14 年前
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新莊分局受理一起住宅由偷變盜取案,經警方趕至現場,分別進行採證及查訪,並組成專案小組連日調閱相關資料,比對、分析偵辦,迅速鎖定車號Y×O-0×3黑色重機,終於查出61年次的高姓嫌犯涉有重嫌。警方隨即派員南下台中埋伏監控,分持拘票與搜索票查緝到案,全案帶返分局偵辦,高姓嫌犯坦承所有犯行,依刑法加重竊盜及加重強盜罪嫌移請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新莊分局偵查隊長許清事指出,該案發生於新莊區豐年街一住處,遭身分不詳男子由前門攀爬水管至二樓陽台侵入屋內,行竊時為被害人發現,犯嫌隨手持屋內剪刀及螺絲起子抵住被害人脖子,被害人因害怕而不敢反抗,犯嫌得手手錶3支〈勞力士、OMEGA、瑞士表〉價值約新台幣(以下同)20萬元,存錢筒1個〈內有約2,000元零錢〉、金耳環1對、珍珠耳環1對〈價值均不詳〉及現金約10,000元等財物後,由前門離開往新莊路方向逃逸。

許清事表示,分局受理報案後,隨即依程序分別進行採證及查訪,並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經多日的資料比對、分析,積極偵辦,迅速鎖定車號Y×O-0×3黑色重機涉有重嫌;再經調閱相關基本資料及及臺中市戶籍地社區之影像交叉比對,確認該車車主配偶61年次高男涉嫌重大,隨即全力追緝高嫌到案。 案經專案人員南下臺中高嫌可能出沒處所查訪埋伏,終於查出高嫌偕其妻子及新生女嬰租屋匿居於臺中市南區忠明南路某社區,惟自案發後即匆匆偕妻女搭乘計程車離開,由於未攜帶家當,研判該犯嫌應係短期離開,遂再派員就近監控。6日晚間監控人員發現高嫌偕妻女返家,隨即向板橋地檢署及臺中地檢署聲請拘票及搜索票獲准後,7日查緝高嫌到案,並起出作案所穿著服飾、涼鞋、手機及皮包、贓款零錢520元等物(金飾及手表均已典當轉賣花用殆盡),全案連夜帶返分局偵辦。 警方指出,高姓嫌犯坦承所有犯行,並供稱平日以清潔零工為生,因去年底女兒早產,醫療費月龐大及房租已多期未付,3月18日獨自騎乘妻子重機北上欲向親友借貸未果,行經案發地見被害人出門,即攀牆潛入屋內行竊現金、珠寶、洋酒等財物價值約20萬餘元,卻無法開啟屋內衣櫃抽屜;4月30日凌晨再度北上,持長型螺絲起子攀爬進入屋內行竊,卻驚動屋主起身察看,乃持該螺絲起子及剪刀,脅迫被害人開啟衣櫃抽屜,強盜貴重金飾及名表等物得逞;全案調查後依刑法加重竊盜及加重強盜罪嫌移送法辦,並追查是否另涉他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