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表示,有新北市民眾購買板模鎚當作鐵鎚使用,敲幾下後,鐵鎚搥面破裂,鐵片飛出,插到手上,民眾因此向消保處申訴。
王德明說,消保處會同主管機關標檢局到遭申訴的長呈公司抽驗,參照國家標準CNS 1027「手用拔釘鎚」執行檢驗。
王德明指出,業者經銷的5支鐵鎚中,2支中國大陸山東省製造、貼有「木牛MOKUGYU-TOP」及「木牛MOKUGYU-TOP、木牛扁骨雙磁M388M2」標籤的鐵鎚,檢驗結果為「搥擊面邊緣破損,破片飛出」,顯示使用鐵鎚過程中有可能危害消費者身體。
王德明說明,市售鐵鎚不是商品檢驗法指定應該施檢驗的商品,因此有些鐵鎚不一定要符合通用型的國家標準,但業者應該要標明鐵鎚的用途、功能,讓消費者可以依據需求、分辨用途選購。
消保處呼籲消費者,如果有消費爭議可撥打1950消費者申訴專線;或至www.cpc.ey.gov.tw點選「線上申訴調解」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