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政者有甚麼資格向人民要求共體時艱呢?憑甚麼?
四年前新政府成立之後,隨即油電雙漲,那當兒的國際經濟情勢,要求人民共體時艱還有些道理。但是,現在呢?
已經連任,做了四年,過往的日子裡,執政者是怎樣經營政府的?是如何操作經濟政策的?管理油電國營企業為何不能臻良善?
已四年,再來一次油電雙漲,請問:時艱是誰造成的?
憲法規定政府對人民有教養衛的責任,意即政府必須創造人民可以生活的條件與環境,這個負面意義就是禁止執政損害、侵害以造成生活困頓不安。
過去四年中,執政者有兌現他的政見承諾?
股市上過萬點?六三三跳票,馬上好、準備好,八八水災游泳的游泳、慶祝八八節的開開心心,南部許多的爸爸卻是在汪洋裡載沉載浮。
要苦民所苦,結果是人民更苦!
苦境苦情的時局艱困,執政就是有義務解民於倒懸,那裡是更雪上加霜的?
四年來的經濟有改善?國民所得提高了嗎?失業率的數字一直降?
第一任形塑時局艱困,已經失責,接下來無能挽救,卻要求人民忍耐,這是哪門子的教養衛?(資深記者黃明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