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國樑得知判決結果後回應,等收到判決書後,再決定是否上訴。
法院判決指出,新頭殼去年9月刊登記者林朝億的「旺旺併中嘉案,藍委兩度施壓NCC」報導,文中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理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網路案時,業者透過謝國樑、國民黨籍立委李鴻鈞分別找來3名NCC官員關心案件審議進度。
謝國樑認為這篇報導文中出現8次「施壓」字眼,又指「立委、業者和獨立機關共處一室,赤裸裸要求加快審查時程,已引起學界強烈的質疑」,足以使人誤認他曾向NCC施予合法行為以外的壓力或有不當關說,造成他的社會評價、名譽權受損。
謝國樑為此控告林朝億和新頭殼負責人蘇正平妨害名譽,向兩人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500萬元。不過法官審理後認為,報導內已引述謝國樑、NCC回應,已屬平衡報導,且記者撰稿經合理查證,合議庭判謝國樑敗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