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為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制訂氣候變遷調適費徵收自治條例送市議會審議,議會昨天討論是否交付審查時,贊成與反對的議員態度兩極,展開熱烈激辯。
反對的議員清一色都是國民黨籍,質疑氣候變遷調適費就是碳稅,屬於中央權限,地方貿然開徵等於對企業剝了好幾層皮,有違憲之虞,高雄市更成為「反商城市」,不僅無法有效改善環境,反而嚇走企業。
還有議員痛批,市府為了鑽法律漏洞,竟然未設罰則,這種做法根本是「作姦犯科」,只為了懲罰企業。
贊成的議員則認為,高雄市的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全國第一,市府擬對於排碳大廠徵收氣候變遷調適費,市民應該給予支持,且環保屬於地方自治事項,地方政府有權開徵,若條文不完備,也可透過審查過程予以修正。
環保局長李穆生表示,氣候變遷調適費絕對不是碳稅,地方政府有權開徵,徵收對象僅限於排碳超過一萬噸的一百零八家排碳大廠,包括中鋼、中油、台電、台塑等,中小企業不適用。
經過冗長討論後,議長許崑源裁示交付審查,同時要求環保局儘快釐清適法性,並取得環保署同意的公文,以免引發更大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