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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提案限制中資炒房 藍委封殺

自由時報/ 2012.04.27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立院內政委員會昨審查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所提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要將「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許可辦法」的部分規範,增訂至兩岸條例;並延長中資移轉不動產所有權的年限,但因國民黨立委反對而未能通過審查。

潘孟安等人提案主張將中資移轉不動產所有權年限從現行三年延長為五年,並明文規定來台取得不動產的大陸地區自然人或法人代表,不得具黨政軍職務或為成員。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表示,這能避免「薄熙來不能來台,但谷開來、薄瓜瓜可以在台灣買房」的情況。

內政部次長林慈玲回應,現行辦法就已規定,大陸地區人民或法人代表在台取得不動產,不得具有黨、政、軍或具政治性機構職務;若取得不動產足以影響國家建設、涉及土地壟斷或炒作、影響國土整體發展,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全之虞」者,主管機關得不予許可。

潘孟安提案修改兩岸關係條例,將「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許可辦法」的部分規範,增訂至兩岸條例,以強化對中資投資國內房地產的管制,避免中資炒房導致國內房價異常飆漲。

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指出,自九十一年開放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取得不動產以來,截至今年四月廿日止,共有一百三十件申請案,但僅六十件核准;其中五十六件是自然人,內有廿件是大陸配偶;目前還有十四件在審查中。

賴幸媛強調,依目前之做法,由兩岸條例授權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辦法予以規範,尚能有效管制,無須予以法制化。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等人認為,過去透過行政命令控管中資置產,一直都沒有運作上的問題;如果寫死在法條上,未來若須調整,修法程序會相當冗長,對政府來說,反是礙手礙腳。

最後在動用表決下,國民黨以人數優勢,否決掉潘孟安的修法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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