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傷害人民的事情之後,台灣官員總是侈言政治責任,說穿了就是暫時下台避風頭,隔陣子又悄悄弄起權來。但在冰島,這無關政治責任、行政責任,它相當於刑事責任。
冰島特別法庭今天判決,前總理哈德(Geir Haarde)所涉冰島各銀行2008年崩潰案的1項罪狀確定,另3項罪狀免除。庭長古強生(Markus Sigurbjornsson)說,哈德不會遭受刑罰。不過,在人生和刑事記錄上,哈德就是有罪。
冰島特別法庭是針對現任和卸任閣員設立,已往從未動用。《中央社》引《法新社》報導說,現年61歲的哈德,也是第一位因全球金融危機而被審判的政治人物。
哈德否認相關罪名指控;但冰島特別法庭指出,他被判有罪的是,當情況危急時,他未與閣員進行商議。
哈德表示,他計畫訴請歐洲人權法院複審,包括若干特別法庭在本案初期所造成的程序瑕疵。
冰島特別法庭判哈德另3項罪狀無罪,包括未適當監督1個金融穩定委員會的工作,同時忽略須主動為組織膨脹的銀行減肥。
特別法庭還下令,由國家支付哈德的庭上費用2400萬冰島幣(18萬900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