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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政人士:詢答總統 將開惡例

中央社/ 2012.04.21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1日電)黨政人士今天說,若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與立法委員進行詢答,將使總統「閣揆化」,混淆總統與閣揆的憲法角色,將首開憲政惡例,「這不是總統該做的事」。

在野黨立法院黨團希望對總統馬英九國情報告進行詢答,黨政人士晚間表示,依中華民國憲法規定,總統由民選產生,對全民負責,不對立法院負責;對立法院負責的是總統任命的行政院長與各部會首長,這是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1款所明定。

他說,憲法已明文將立委對行政院的質詢,交給行政院長及部會首長答覆,而非總統,民主進步黨若堅持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時進行即問即答的質詢,顯已超越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規定的內容與精神。

黨政人士表示,如果總統在國情報告後與立委進行詢答,必使總統「閣揆化」,混淆總統與閣揆的憲法角色,扭曲憲政體制,也將首開憲政惡例,「這不是總統該做的事」。

黨政人士說,中華民國總統在宣誓就職時,依憲法第48條所定之誓詞宣誓,誓詞中明言「余謹以至誠,向全國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這是其他任何政府官員宣誓時沒有的誓詞,顯示憲法對總統特別賦予的「守憲、護憲」任務。

黨政人士表示,若能藉國情報告機會,建立憲政慣例,固然是好事一樁,但絕不能出現「總統報告、立委質詢」現象,否則就會建立憲政惡例。

「守憲、護憲」是總統使命,黨政人士說,總統當然不可違背憲法規定與精神;總統樂意與各界對話,包括立委在內,但「合憲」絕對是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的前提,民進黨不應不顧國家根本大法而進行政治操作,也不應扭曲馬總統的原意。

黨政人士表示,若立委既可質詢行政院長,又可質詢總統,是否表示總統與行政院長同時向立法院負責?憲政分際何在?憲政體制上如何解釋?不論是雙首長制的法國或總統制的美國,國會議員對總統的國情咨文演說或報告都無質詢權,美國或法國總統在演說後就離開國會,不聆聽議員質詢,也不答覆任何問題。

他質疑,民進黨認為立委可質詢總統的憲法依據為何?外國先例如何?如果說不出所以然,只是一再要求馬總統國情報告,還必須接受立委即問即答的質詢,究竟是把國會殿堂當作政黨秀場還是國家議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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