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豁免保費 保障條件有差別

台灣好新聞/ 2012.04.20 00:00

豁免保費就像是幫自己的保單再買保險,尤其適合長年期繳費的商品。富邦人壽表示,豁免保費的最大好處是不幸發生意外,導致失去工作能力,無力繼續繳交保險費時,依舊可以享有原保單的保障與權益,不須再繳交保費。

保險公司說,只要符合豁免保費的條件,保險公司就會幫你繳所有保險費,每家保險公司對豁免保費的條件因商品設計有所不同,通常可豁免條件為身故/完全殘廢,因意外傷害事故導致成重大燒燙傷,或是初次罹患重大疾病。

保險業者表示,豁免保費最重要目的是移轉無法持續繳納保費的風險,簡單說就是「幫保單買保險」,適合附加於長年期繳費的商品,減少保障中斷的風險。

豁免保費通常以附約的方式供保戶選擇是否加保,也有部分保險商品將豁免保費設計在主約商品的保障項目中。只要預算足夠,都建議應該投保豁免保費,為自己的保單再買個保險。

富邦人壽提醒,繳交保險費的人為保單的要保人,若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不同人,應注意豁免保費的保障對象是否為要保人。以富邦人壽豁免保費的附約為例,除了親子型豁免保費附約規定,主契約要保人應為被保險人父母,其餘的豁免保費附約皆要求主契約的要、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才可以附加投保。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