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100年第二次現金增資發行新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計新台幣600,000,000元,業 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1年02月02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00994號函生效在案。並奉經濟部中華 民國101年4月6日經授商字第101010588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前項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普通股60,000,000股,已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同意於101年03月27日先行 依規定以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因本次增資變更登記業已完成,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普通股經洽臺灣 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後,預定於101年04月26日起發放並上市買賣,原股款繳納憑證亦同時終 止上市買賣。三、茲將增資新股上市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 原已發行股數:普通股146,04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1,460,450,000元整。 2.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股數: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600,000,000元整。 3. 累計發行總股數:共計普通股206,045,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2,060,450,000元整。 4. 增資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5. 股票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 6. 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台新銀行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1樓,電話:(02)2504-8125。四、本次增資股款繳納憑證換發普通股採無實體方式發行,並洽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保管或登錄。本公司 訂於101年04月26日(星期四)採集保「帳簿劃撥」方式發放新股,並於同日終止原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 。屆時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將自動將股東集保帳戶之原股款繳納憑證轉換為普通股股份, 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手續。五、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