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浪費社會資源!一名迷糊女子日前搭乘計程車時,抵達目的地下車後,卻將個人筆記型電腦遺留在計程車上,這名女子因心急如焚向警方報案,請託警方務必全力協助她找回電腦,警方只好放下勤務,動員陪同這名女子尋回這區區一台筆電,此女子因個人疏忽,卻造成警力的不少浪費。
警方表示,日前新北市警局接獲一位板橋區吳姓女子投書,指稱她於4月8日晚上八點半左右,乘計程車在板橋區中山路一段下車時,卻將隨手攜帶的筆記型電腦遺忘在計程車上,由於電腦內有她個人重要資料,下車時又因疏忽沒記下這輛計程車車牌,她一時心急而向警方求援。
板橋警分局後埔所接獲通報後,立即派員至現場協助及通報相關資料查察,先是陪同吳女至下車處調監視器,但發現畫素問題無法辨識車號,警方於是擴大調閱週邊監視器,終於查出該輛計程車後,再聯絡上該駕駛,確認筆電還在車上,運將只好暫停載客,專程將筆電送至後埔所交還吳女。
吳女失而復得筆電後,對警察如此高效率不自主豎起大拇指稱讚,但她卻絲毫不汗顏是,因她個人的大意疏忽,驚動警方、眾人專為她找尋個人物品,不僅困擾協助她的人,更造成社會資源的浪費,真堪稱迷糊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