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04月11日公司名稱:台半(5425)主 旨: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7條第1項規定遭環保局罰款相關事項。發言人:吳志寬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4/112.發生緣由:違反水污染防制法第7條第1項規定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3.處理過程:目前已進行施工改善放流水標準4.預計可能損失:新台幣11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依相關規定辦理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