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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豐商圈機車將收費 騎士批搶錢

自由時報/ 2012.04.1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洪定宏/高雄報導〕為改善瑞豐夜市商圈的機車停車秩序,高市將從十六日開始,破天荒實施機車收費,雖然交通局停車管理中心已發放傳單、設置告示牌,但還是有很多前去消費的民眾不知情,新下里長黃慶德甚至擔心:「不願多花十五元的機車族,可能將車停到東門路,破壞住戶的生活品質。」

收15元 比鄰近車場貴

機車族賭爛地說:「瑞豐夜市停車場只收十元(下午四點到晚上十一點半),鄰近漢神巨蛋停車場有四千多個停車位都不用錢(只能停到晚間十點),市府卻要收十五元,根本就是在搶錢啦!」

首先是八日傍晚五點多,因為是假日,遊客陸續湧入瑞豐夜市,記者詢問準備將車停放機車格內的民眾:「請問知不知道這裡停機車要收費?」民眾訝異地說:「真的嗎?」然後請他們轉頭看告示牌,有人立刻怒斥︰「政府搶錢啊!」有的趕緊騎車離開,另找不用花錢的車位,也有人不以為意地說:「要收就收,沒關係啦!」

宣導不足 民眾不知情

但記者走到裕誠及南屏路口,才看見交通局懸掛的紅色布條,原來下週一、十六日才開始實施,因為全區就只在該路口掛了兩條,告示牌及地面文字都沒有載明開始收費的日期,難怪機車族聽到要收錢,趕緊另尋車位。

昨天上午,記者再度走訪發現,明明地面已有黃漆載明「17時至24時限停機車,違者拖吊」,但一大早就有機車占用,汽車沒辦法停放,上前詢問民眾,他們才恍然大悟,其中一名婦女不滿地說:「騎樓、人行道不能停,機車格已少得可憐了,市府還要搶錢,難道我們住在這附近就該倒楣多花錢?」

交通局:違者將拖吊

交通局表示,機車收費路段為裕誠路(博愛路至明倫路)及南屏路(新榮街至文信路),時段為每天下午五點到半夜十二點(收費到十點);因新規劃的黃色機車格與白色汽車格共用,機車只能在該時段停放,汽車則是零點到下午五點,違者取締拖吊。

不過,雖然停管中心主任蘇俊欽強調,已透過里辦公處等管道發放傳單,也廣設告示牌,停車格地面更註明機車停車時段,但記者兩度實地走訪發現,仍有很多民眾不知道。因為收費機車格有五百多個,但僅卅多處告示牌、兩張紅色宣傳布條,指引到漢神巨蛋停車場的告示牌更只有四處,宣傳似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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