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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中石化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中央商情網/ 2012.04.10 00:00
日  期:2012年04月10日公司名稱:中石化(1314)主  旨:本公司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發言人:楊慶賢說  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4/102.增資資金來源:100年度可供分配盈餘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345,530,375股4.每股面額: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3,455,303,75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無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175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增資配發新股不滿壹股之畸零股者由股東自行拼湊,並於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以書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算至元為止改以現金分派之,所有剩餘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均為普通股,其權利義務均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如嗣後因辦理現金增資、買回本公司股份、將庫藏股轉讓

、轉換及註銷或轉換公司債及員工認股權憑證依發行及轉換辦法轉換等股本變動,致

股東配股率發生變動者,擬請授權董事長全權依民國101年度股東會決議之股東股利

轉增資發行新股之金額,按配股基準日登載於本公司普通股股東名簿之已發行且流通

在外之股數調整之。(2)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之相關事項,未來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指示修正或基於

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而需修正者,建請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3)本股票股利將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並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除權配股基準日分

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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