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1/04/102.公司名稱:漢科系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無5.發生緣由:針對媒體報導漢唐公司涉掏空案與本公司無關,不影響本公司營運與財務運作。漢唐公司雖為本公司董事與最大股東,然本公司100年度營收向漢唐請領實作工程款開立發票金額僅新台幣783仟元(未稅),100年期末應收帳款僅新台幣410仟元,截至目前為止已全數收回,無其他財務、業務往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