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港不能設民宿 民代盼法令鬆綁
自由時報/
14 年前
〔自由時報記者張聰秋/鹿港報導〕擁有十大觀光小城光環的彰化縣鹿港鎮,受限法令無法設立民宿,彰化縣議員黃振彥等民代九日為爭取設立民宿發聲,他們批評政府,觀光城鎮竟然設立不了民宿,實在可惜,更阻礙在地發展,應該讓民宿的古樸韻味在鹿港鎮散開,鹿港鎮才會更好。
古建築盼轉型成民宿
黃振彥表示,古建築是鹿港文化瑰寶,但部分建築年久失修形同荒廢,少數拆除改建成現代化建築物,讓古建築逐漸流失,如果古建築可以轉型成民宿,解決了背包客住宿需求,活絡了閒置空間,更讓古建築繼續留存鹿港,一舉數得的好事,他樂見其成。
黃振彥進一步指出,鹿港還是中央推動的國際觀光魅力城市,徒有觀光光環,卻沒有民宿,聽起來很諷刺,應該在合適範圍設立觀光區,讓古樸韻味的民宿,成為鹿港觀光賣點。
縣議員梁禎祥、尤瑞春、秀水鄉民代表葉國雄等人異口同聲指出,鹿港鎮有飯店更有汽車旅館,就是沒有民宿,飯店和旅館是文明產物,缺少民宿就是少了古韻味,法令應該鬆綁,讓合法民宿在鹿港鎮出現。
重新爭取設立觀光區
對此,鹿港鎮公所主秘孔秉杰表示,現有法規,鄉村區、風景區、觀光區才可以設立民宿,鹿港鎮目前都不是,三年前,鎮公所曾向交通部觀光局提出讓鹿港鎮登錄為觀光區,不過,困難重重最後還是被打回票。
彰化縣政府城市暨觀光發展處長田飛鵬指出,縣府已著手規劃,要以鹿港鎮是全台十大觀光小城的聲譽,來檢視並修正三年前爭取鹿港設立觀光區的案子,重新向交通部觀光局爭取設立民宿,交通部初步也同意縣府這項做法。
但田飛鵬強調,鹿港鎮住宿選擇多元,旅館也可以朝復古風和鄉村風發展,現況的鹿港鎮其實是有住宿資源,沒有民宿就沒有住宿資源是錯誤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