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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所稅 成本認定共識高

中央社/ 2012.04.09 00:00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9日電)若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對既有持股的成本認定方式,今天出席財政健全小組分組會議的學者、券商和投資人多主張以開徵日前一天收盤價或投資人舉證,擇優認定,以降低市場疑慮。

財政健全小組「資本利得─有價證券分組」下午召開第二場座談會,再度討論證券資本利得稅議題。除了分組委員再度聚會,另邀資深股民「阿土伯」李金土、股市「憲哥」賴憲政和代表高雄市投資人保護協會的高雄市議員陳明澤,表達散戶心聲。

財政部長劉憶如表示,成本認定對股市安定很重要,確定成本認定方式,可讓股市中想要趕快賣、以墊高成本的賣壓消除。她提到,未來不管用哪種改革方式,例如在改革實施前一天的收盤價,是一種成本認定的方法。

台灣大學會計系系主任林世銘進一步建議,成本認定可以自行舉證,如果實際成本低很多,可以選擇按開徵日前一天的價格認定。

台灣大學財務金融系教授邱顯比表示,如果可以確定一個認定成本的日期,以前賺的完全不論,現在成本低的就不用賣股票,成本計算非常簡單。政府短期內沒有財政危機,是長期財政危機大。既然財政是長久的,就不用把以前賺的都挖出來,市場衝擊會小很多。

散戶代表賴憲政表示,如果將稽徵成本認定訂在開徵前一天收盤價,市場對證所稅的擔憂可以完全消除。他說,大家不是怕證所稅,而是大戶趕著賣股票,散戶會被大戶踏死。

元大寶來證券副董事長黃古彬也表示,支持以開徵日前一天、或自行舉證有更高買價,當作庫存成本認定方式。1010409

(圖為財政部長劉憶如,中央社檔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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