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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佐涉貪洩密遭收押禁見獲准|海山警開鍘記兩大過免職

警政時報/警政時報 徐煜勝 2024.05.11 00:39
海山警分局長陳保緒說明。(記者徐煜勝翻攝)
海山警分局長陳保緒說明。(記者徐煜勝翻攝)

【警政時報 徐煜勝/新北報導】

北地檢署於5月8日晚間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警政署政風室、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及海山分局等單位針對江翠及文聖派出所進行搜索,共計帶回6名涉洩密案員警。

其中陳姓巡佐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由檢察官複訊後,於5月10日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晚間6時法院裁定獲準,林姓警員涉犯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經新北地檢署諭令新臺幣15萬元交保;莊姓巡佐、張姓警員非因公不當查詢個資,經新北地檢署諭令新臺幣3萬元交保,餘蕭姓警員及許姓警員則無保請回。

據了解,陳姓巡佐於多年前就已涉及地下簽賭遭分局查獲記過處分,更曾帶同仁前往職業賭場參與賭博事宜,此次更涉嫌包庇博弈業者並洩密個資供業者方便追債。

海山分局表示,陳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分局立即召開考績會作成決議,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等規定,核予巡佐陳員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林員多次參與賭博,涉犯刑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核予記一大過及記過二次處分;其餘4名員警行為是否屬公務查詢範疇,將秉持勿枉勿縱精神,視司法偵審結果,再行議處。此外,將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海山分局強調,對於員警違法(紀)行為,秉持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全力調查,並持續加強員警法紀教育,避免類似情事再度發生。

原始新聞來源 巡佐涉貪洩密遭收押禁見獲准|海山警開鍘記兩大過免職 警政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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