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意見》,根據獎勵意見,對2010年6月1日以後在集美區登記注册幷正式營業,且稅收歸屬本區的賓館(酒店)、旅游景區(點)、旅游購物商場、旅游客運企業(旅游車隊)等各類直接旅游企業,本年度起給予三年的經營性補貼。
同時,鼓勵社會資本發展高等級風景旅游區,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新評定爲國家AAAAA級和AAAA級旅游景區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0萬元和100萬元;鼓勵高星級旅游飯店在集美的發展,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分別對新評定爲四星級、五星級、白金五星級的前5家旅游飯店,給予每家200萬元至500萬元獎勵;旅行社年度送客量在8000人次以上,幷居送客量前三位的組團旅行社,也將分別加獎10萬元、8萬元和6萬元。
此外,從今年起,集美區每年還將安排300萬元專項資金宣傳推廣集美旅游,不斷擴大集美旅游的吸引力和影響力。
訊息來源:海峽旅遊新聞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