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1/04/062.發生緣由: (1)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務代理部 (2)辦公處所:台北市許昌街17號2樓 (3)聯絡電話:(02)2361-1300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