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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優惠看身高 消基會批不合理

自由時報/ 2012.04.04 00:00
〔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高個兒的小朋友,前往娛樂餐飲場所就該多付一點錢?

消保處允諾協調討論收費通則

消基會昨公布兒童娛樂餐飲場所收費調查,發現餐飲、遊樂與電影業對兒童收費的規定落差大,且多數以身高做為收費標準,對小朋友發育較快的家庭並不公平,建議行政院消保處應協調業者以身高為初判,最終仍應以年齡為原則收費。消保處允諾將行文各主管機關,就不同類別的業者討論兒童收費通則。

消基會是在三月份隨機以電話或官網調查十家餐廳、十家電影院及十家大型遊樂園,結果發現主題遊樂園對兒童最友善,電影及餐飲業對兒童收費落差大。

在餐廳部分,兒童餐的定義因餐廳而異,落差達三十公分;身高規範最友善的是千葉火鍋,以一五○公分為兒童價的上限;「草莓工坊」除了以一二○公分為上限,且針對八十公分以上的幼兒還要求收費一六五元,規定最嚴,被消基會評為最不合理,「草莓工坊」昨不願回應。

電影院兒童收費調查則發現,業者規定的免費身高限制,從九十到一百二十公分,差距同樣達三十公分,若兒童超過免費入場的身高限制,就得購買學生(優待)票;多數業者規定一百公分以下、約三歲兒童免收費。

遊樂園認定寬鬆 對兒童最友善

至於遊樂園的兒童票價調查,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說明,觀光局已於九十九年以行政指導實施新的兒童收費標準,以身高為初判、年齡為複判來認定;各主題樂園可說是最友善的業種,包括九族文化村等七家大型民營業者的收費都較規定更寬鬆,部分業者針對六歲以下小小孩還訂有更便宜的「博幼票」。

消基會呼籲業者用年齡當標準

消基會呼籲業者應以身高為初判、發育好的孩子如能證明未超過十二歲,就該以年齡為主要收費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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