洩漏經濟數據案 陸第3人判刑

中央社/
14 年前
(中央社台北30日電)繼去年2名大陸官員因「洩漏經濟數據」被判刑後,近日北京法院再判一名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伍志文「非法獲取國家秘密」5年6個月徒刑。

經濟參考報報導,在洩漏經濟數據案中第3位被告、前金麥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伍志文被檢方指控「故意洩露國家秘密罪」和「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北京市西城區法院只就「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一審判處伍志文5年6個月的徒刑。

大陸這次洩漏經濟數據案牽連許多人,包含多名官員及證券行業從業人員。北京檢察院表示,有的嫌犯與證券從業人員合作,將涉密宏觀經濟資料洩露給證券從業人員,並依證券機構從業人員的指導買賣股票牟利。

大陸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去年10月24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原國家統計局辦公室秘書室副主任、副處級幹部孫振及原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貨幣金融史研究室副主任、副處級幹部伍超明,因洩露統計資料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及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