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都更條例 陳冲:內政部將提修法方向
中央廣播電台/陳沂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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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強制拆遷引發爭議,行政院長陳冲今天(30日)表示,都市更新條例已經過8、9次修法,需要重新思考整部法律的邏輯與期望達到的目的。他指出,內政部長李鴻源已有善意回應,相信可以很快提出修正想法與方向。
台北市文林苑都更案拒遷戶日前遭到強制拆除,各界一片譁然,認為應全面檢討「都市更新條例」。
行政院長陳冲30日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由於都更條例立法至今,已經過8、9次修法,有必要重新思考立法的邏輯,因此他去年就曾發文要求內政部研議。如今,內政部長李鴻源對於修法也有善意回應,相信可以很快提出修正想法及方向。
由於現行都更條例第36條規定,若都更實施者與拒遷戶談不攏時,實施者可請求地方政府介入強制執行,外界批評已侵犯基本人權。對此,陳冲表示,都更條例有許多條文,不只大家關心的第36條,整部法律的目的都需要重新思考。他說:『(原音)多次修法以後,修法的發動者已經不太一樣,所以需要整個考慮一下,我們法律本身的目的是什麼?需要達到的一些境界是什麼?我想整個都要重新思考,所以絕對不是只有36條要考慮的。』
至於文林苑都更案拆遷過程是否需要檢討?陳冲說,第36條條文規定得很清楚,地方政府可能是依照法律辦理,所以要檢討的是條文本身的合理性,以及執行時是否按照行政程序法考慮其他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