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王雅琳接獲投訴,民眾抱怨到賣場買泡麵,每種泡麵都是袋裝,每袋裝有5包,為什麼不能零買?為何一次要買5包?若他要吃3種口味泡麵,就得買15包,一個人要吃到什麼時候,根本是強迫消費者購買,影響選擇的多樣性,對消費者不公平。
王雅琳走訪縣內全聯、家樂福、頂好、喜互惠等超市與賣場,發現泡麵販售形式,確實是袋裝出售,每袋有5包,都是同一口味,不提供零售;但依據業者公司登記資料,卻是食品什貨、飲料零售業,為何不提供泡麵零售?疑違反營業規定。
王雅琳亦質疑,業者以袋裝販售,每次至少要買5包,無異強迫消費者購買不需要數量,未能採取正確合理的消費行為。
王雅琳檢視泡麵組袋裝,只要拆開,單包也可個別零售,但味丹、台灣康師傅、統一、維力等泡麵製造商,卻聯合以統一組袋裝出貨,而下游的超市與賣場,也以這種方式販賣,未讓消費者有更多元的選擇與交易機會,恐違反公平交易法。
喜互惠:可拆開販售
王雅琳說,公平交易法規定,不得有「聯合行為」,亦即事業不得以契約、協議或其他方式合意,與有競爭關係事業,共同決定商品價格或限制數量等,但從泡麵供應情形來看,上游製造商、下游販售商,是否有合意決定商品價格、限制數量行為?事涉全國消費者交易公平性,請行政院消保會邀主管機關,以及企業經營者召開會議改善,以符合民眾期待。
喜互惠超市負責人朱儒文說,泡麵製造商供貨就是袋裝,每袋裝有5包,消費者若有零買需求,基於服務客人、客戶至上原則,喜互惠也可拆開販售;全聯宜蘭店表示,廠商給怎樣規格或包裝,他們就怎麼賣,袋裝比零買的價格便宜,不過,消費者有意見,他們會向總公司反映問題。
味全:不同需求設計
味全、統一、味丹等泡麵業者表示,根據市場研究,消費者若要買單包泡麵會就近到便利商店去購買,但至超市和量販店採購,則習慣購買一大袋或一箱,很少會單買一包,所以公司在經營各大通路時,會依據不同分眾的需求,設計不同包裝規格,和聯合行為完全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