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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挖補「翻修」?議員批違背原則

自由時報/ 2012.03.29 00:00
自治條例修正草案 單一管線經許可得自行施工…

〔自由時報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在原中市實施多年的統一挖補作業,縣市合併後將「大翻修」?依據市府送出的作業自治條例草案,不但將開放「單一管線工程」經建設局許可,即可自行施作土木工程,此舉引來議員批評:「完全喪失統一挖補的精神」。

原中市八區原本規定水、電、瓦斯及電信「開挖」必須交由市府建設局控管,但原中縣並沒有實施,合併後就引來廣泛討論,認為統一挖補在時效及路平的品質上,有很大的探討空間。

最近市府送出新的自治條例,管線機構除了原本四大管線外,也將污水、排水、輸油、輸氣、交通控制設施、社區共同天線電視設備、有線電視等需要利用管道或管線的機構,可委託建設局辦理統一挖補,代辦發包及施工。而受到注目的修正則是「管線機構於道路埋設管線工程,應該將土木工程有關施工項目交由建設局發包代辦,但遇緊急性挖掘、單一管線工程或其他特殊情形,經建設局許可者,不在此限。」

議員:統挖拆標 早已名存實亡

對此,國民黨議員楊正中痛批:「完全喪失統一挖補的精神」,「統一挖補將變成掛羊頭、賣狗肉」,他還質疑,今年市府已將原本的統一挖補由一個標拆成五個標,除了統挖之外,水、電、瓦斯及電信各自一標,並造成電力、電信及瓦斯三標已經流標,證明統一挖補早就「名存實亡」。

市府:專案處理 縮短申請時效

對此,建設局強調,分標作業是希望加強時效,自治條例未來送到議會如果議員有意見,可以再做修改,看是否要放寬「單一管線」工程不必申請統一挖補,但基本上,如果是新建住宅要做申請,勢必仍要維持統一挖補,而其餘以「專案處理」,可以讓民眾對於相關民生管線工程,縮短申請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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