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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正科技: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億大實業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至第四款之公告標準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7 00:00
第二條 第22款1.事實發生日:101/03/272.被背書保證之:(1)公司名稱: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億大實業為本公司100%間接持有之子公司(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4922253(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350000(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20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550000(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75000(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本次新增星展銀行背書保證新台幣2億元以償還本公司聯貸之現欠(聯貸背書保證餘額為新台幣3.5億元)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016918(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17283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1)條件:依據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間合約而定。(2)日期:依據被背書保證公司與銀行間合約而定。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2558771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47952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96.90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20.8110.其他應敘明事項:一、美金匯率依台銀101/3/27收盤中價29.57元計算。二、本公司之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及最高限額以不超過該子公司淨值之200%為限。三、依本公司背書保證辦法第五條第四項之規定,因聯貸案對本辦法第四條所定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及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保證,得不受上述背書保證限額之規定,因此背書保證限額之計算排除該背書保證餘額(聯貸之母子公司背書保證餘額合計為新台幣7億元,目前合正科技動支餘額為新台幣175,000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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