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7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不發放股利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一○○年度稅後淨利新台幣9,747,987元,依法提列10%法定盈餘公積新台幣974,799元,另加計期初未分配盈餘新台幣44,488,129元,合計可分配盈餘為新台幣53,261,317元,為穩健公司之財務狀況,擬將可供分配盈餘全數保留,故本期擬不分配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