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陳保基主任委員重視農村生產環境的改善,他期透過前述計畫的實施,改善農村農路、灌排水路等設施,並提升農業用水運用與管理的效率,更可提供便捷的現代化農路網路,提高農產品運輸效益,改善農業生產環境並提高農民收益,該會於完成計畫核定後,將即刻督導各縣市政府儘速依據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並依據相關規定辦理計畫執行之管考與工程品質督導查核,以確保工程施工品質。
農委會表示,該計畫主要係辦理60年以前各縣市重劃區內2.5公尺農路的拓寬工程,以便利機械化耕作及農產品運輸,近4年(97~100)已投入經費16億2,879餘萬元,補助宜蘭、桃園、新竹、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及花蓮等縣市辦理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民國60年度以前完成之早期農地重劃區面積約253,743公頃,扣除台糖所有土地及歷年因擴大都市計畫與工業區編定等變更使用者,須辦理農水路改善的面積,經各縣調查統計約180,000公頃,雖然面積龐大,且受限政府財政狀況及作業負荷,但該會分期逐年提列計畫辦理,截至去(100)年為止,已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完成163,377公頃早期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對於提升農田灌溉排水功能,改善農業生產環境並提高農民收益,已產生莫大的助益及成效。
訊息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