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揆昨邀集金管會、中央銀行、財政部及陸委會開會討論兩岸金融業務發展策略之必要子策略內容並作上述表示。
陳揆在聽取金管會及中央銀行報告後表示,兩岸金融業務發展策略需要跨部會協商合作,以強化橫向及垂直溝通,確實發揮整體統合力量,爰於會中指示於行政院由管政務委員中閔擔任召集人,作為兩岸金融業務發展策略溝通協調之平台。
陳揆說明,鑑於歐債危機及中東情勢緊張所致之石油供應等因素影響,全球經濟仍處於不穩定情勢,各國為提振經濟,自金融海嘯以來,全球已朝向維持區域化的經貿合作及經濟穩定為目標。
陳揆表示,在拓展與大陸服務貿易往來方面,除積極執行ECFA早收清單及後續協商外,亦需儘早建立新臺幣與人民幣之清算機制,以增加兩岸雙向貿易交易幣別之選擇,並作為國內外匯指定銀行(DBU)擴展人民幣業務之基礎。
綜合考量兩岸區域之貿易總額日益擴大及香港開發人民幣金融商品已漸多樣化,為強化我國之經貿地位並提升金融業的競爭優勢,爰必須有整體之兩岸金融業務發展策略。
此外, 陳揆並指示金管會、中央銀行等單位並應積極規劃配套措施,包括應擴大國內外匯指定銀行業務範疇,開發國內人民幣金融商品,並協助我國金融業者在大陸地區擴大人民幣業務範圍,使我國金融業充分發揮優勢,成為得同時在兩岸提供人民幣金融商品理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