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越鐵軌 自強號急煞
判決書指出,40歲曹姓男子住在台中市西區建國路一帶,去年7月17日晚間11點多,他酒後和妻子吵架,獨自一人跑到台中站到大慶站間,想要逕行橫越鐵軌時,正好有一列北上的自強號列車以時速105公里行駛而來,火車駕駛員看見曹某在鐵軌上,立刻鳴笛並緊急煞車。
但自強號車速太快,根本無法煞住,列車還是擦撞到曹某。曹某彈飛到一旁,身受重傷,半年來經過二次手術治療,目前仍坐輪椅。
自強號當時時速105公里,緊急煞車可能會造成出軌或翻覆,檢方偵辦時認為,曹某的行為已造成危險,依致生火車往來危險罪嫌起訴,法官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6月,但考量他身受重傷,且犯後態度良好,諭知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