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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文物發展基金績效不彰 消合社卻大發獎金

自由時報/ 2012.03.26 00:00
記者顏若瑾、趙靜瑜/台北報導

故宮以契約方式將院區出版品、文物仿製品及餐點等業務,委託該院消費合作社經營,因近年陸客大增,業績卻年年飆高,消合社理事會在1月底決議加發消合社總經理何春寰2個月,高達20萬元獎勵金。沒想到衍生商品的源頭部門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0年度收支餘絀決算的達成率卻僅達8成。立委痛批,故宮不顧基金本業,與消合社聯手把國寶當私財,簡直是本末倒置。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100年度收支餘絀決算情形,全年法定預算數1.35億元,累計賸餘決算數為1億939萬元,較預算數減少約2,602萬,達成率80.78% 。反觀故宮消合社100年度營業額突破新高,卻僅將扣除營業成本的稅後盈餘繳回發展基金。消合社私自以社務會議決定加發何春寰獎勵金;還另通過101年度每月營業額若達6千萬元(未含稅),將酌發職工禮品,並針對總經理援例核發獎勵金。簡直是把國家的文化財當自己的存款提用。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表示,長期要求故宮應該將藝術紀念品買賣,回歸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的建置,讓故宮自己經營,但故宮卻一再要求要將業務轉給故宮消合社經營,現在發展基金達成率卻不如委託的消合社,故宮對消合社盈餘繳庫爭議也仍未公開透明,「消合社營業成本敢不敢公開?」故宮將國寶當私產,與消合社關起大門中飽私囊,簡直是本末倒置且循私妄為。

另,據悉故宮消合社日前將透過盈餘成立的公益金,撥出50萬元捐贈小太陽希望工程協會,辦理公益勸募活動,未料該協會理事長李悅綾在今年2月爆出透過勸募專戶侵佔公益款,故宮消合社因此無法完全核銷該筆支出,經行文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乙案,請求償還捐助款項。對此,陳亭妃也不滿表示, 故宮成立公益金本來就飽受外界非議,沒有一個公開的核發標準,想發給誰就發給誰,現在就是「自作自受」。

對此,截稿前故宮表示,待瞭解細節後,將於今天書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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