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節如表示,目前的勞工保險條例僅強制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必須納保,導致4人以下企業勞工轉向透過職業工會投保,自己必須負擔高達60%的保費,繳交保費約是一般勞工的3倍。
她說,根據相關研究,整體就業人口還有約18%的勞工沒有納保,成了「勞保孤兒」,這些勞工在發生職場事故時,將完全無法取得基本的保險給付,成為一大隱憂,因此提案修正勞工保險條例部分條文。
出身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的吳育仁表示,4人以下微型企業的勞工權益也應獲得保障;否則沒有就業保險、職災保險、更沒有勞退6%個人帳戶等問題,是基層勞工權益缺口。
吳育仁認為,微型企業勞工強制納勞保是很好的方向,但在執行上,如果是強制各微型企業自行成立投保單位,將會造成各微型企業作業與經營上的困難;投保勞工流失,也可能會引起職業工會反彈。
他建議,未來微型企業可以透過職業工會委辦,以解決相關問題,並且應該讓勞工在投保方式上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吳育仁也提案要求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1個月內對微型企業與無一定雇主勞工欠缺保障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以積極提升弱勢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