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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創科技: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3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3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應募人(一):海灣國際資產管理(股)公司應募人與公司間關係: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同一人。其前十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馬永玲/持股比率99.80%;馬維琦/持股比率0.2%其前十名股東與公司間關係:馬永玲及馬維琦為本公司董事長及董事。應募人(二):海華國際資產管理(股)公司應募人與公司間關係: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同一人。其前十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海灣國際資產管理(股)公司/持股比率100%其前十名股東與公司間關係:董事長與本公司董事長同一人。4.私募股數或張數:不超過100,000仟股,將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5.得私募額度:不超過1,000,000仟元。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1).本次私募價格,以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或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8成訂定之,實際定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並於價格訂定二日內公告。(2).本次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以不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為訂價依據,其訂價方式係因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私募有價證券有關轉讓時點、轉讓對象及數量均有嚴格限制,三年內亦不得洽辦上市掛牌,考量時間風險,成數不宜過高,應屬合理。(3).若日後本公司普通股股票因於集中市場之成交價格偏低,致使本次私募普通股參考價格低於面額,此係依現行法令規定訂之且已反應市場價格狀況,應屬合理。如造成公司累積虧損增加對股東權益產生影響,將視未來公司營運狀況消除之。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第一次辦理額度:募集600,000,000元。資金用途:轉投資大陸地區。預計達成效益:透過投資或併購,提升公司營運競爭力及股東權益。第二次辦理額度:私募額度減除第一次募集後之餘額。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預計達成效益:改善財務結構以提升本公司競爭力。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本公司評估資金市場狀況及考量籌集資金之時效性、便利性、發行成本及股權穩定等因素,故擬採私募方式向特定人籌募款項,期能儘速取得資金以配合公司營運發展所需。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10.實際定價日:101/03/2311.參考價格:新台幣8.16元。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新台幣8元。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原有股份相同,惟其上市與再次賣出應受證券交易法及相關法規規範。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16.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為101年4月23日,股款繳納期間101/03/23~101/04/23(2).本次私募詳盡資料請參閱公開資訊觀測站私募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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