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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教生法草案 2週內送立院

中央商情網/ 2012.03.23 00:00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012年3月23日電)教育部今天表示,行政院「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最晚2週內會送到立法院。參加建教合作的業者說,學生畢業後是否有謀生能力,才是最重要的。

建教生權益促進聯盟、台灣女人連線、台灣少年權益及福利促進聯盟、全國產業總工會、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等團體下午在立法院舉行「2012如何保障建教生權益論壇」座談會,邀請政府相關單位、業界與學界代表,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吳宜臻也出席。

台灣女人連線理事長黃淑英說,立法院第7屆立委時建教生專法未及通過,當時行政院版本與民間團體的版本有些爭議點,諸如建教生的訓練時間、輪調學生人數、生活津貼給付標準、損害賠償制度、建教生申訴制度等。

全國教師會政策研究員黃耀南表示,目前建教合作的辦理型態包括輪調式、階梯式、實習式。輪調式建教班是在學校、職場交替進行,是目前辦理層面最廣最久的;階梯式則是低年級在學校接受基礎教育,高年級才前往職場接受專業技術訓練。

教育部建教合作審議委員會委員、正修科技大學講座教授蕭錫錡說,建教生應該是質的提升而不是量的擴充。建教合作應採取階梯式輪調,高二再出去輪調,而非讓高中一年級、未滿16歲的孩子去當童工。此外,弱勢族群應由社政單位介入協助,而非讓學生透過建教合作制度背負家庭經濟負擔。

曼都髮型公司人力資源處長張春和表示,目前建教班學生很多來自弱勢家庭,有單親、隔代教養等情形,有些學生進來1年都在做輔導,因此把責任都推給廠商不太公平。建教生的事情可以討論,但一定要站在對方的立場來想,孩子經過建教合作,畢業後是否有謀生能力,這才是最重要的。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主任藍順德說,建教合作問題的產生相對複雜,因為學校、學生與業者三方立場各自不同,但建教生有其必要性。教育部基本立場是 站在學生這一方,但承受的壓力來自各方。教育部目前的態度是「建立制度、審慎查核、嚴格督導」,希望經過更多民主討論,對於未來政策的形成絕對有幫助。

藍順德說,「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草案已經送行政院,現在就建教生損害賠償問題還有最後的討論,最晚2週內會送到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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