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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昇:董事會決議盈餘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1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12.增資資金來源:100年度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11,406,392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114,063,92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原股東每仟股無償配發150股,本公司俟後如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買回本公司股份轉讓或註銷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而需修正時或未盡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合併湊成一股之登記,其併湊不足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不適用。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案俟股東會通過並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授權董事會訂定配股基準日暨發行新股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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