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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新: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1年度股東常會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1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1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長沙街一段20號(國軍英雄館)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a.100年度營業報告 b.100年度財務報告 c.監察人查核10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d.訂定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報告 e.100年度募集公司債報告 (2)承認事項: a.100年度決算表冊 b.100年度盈餘分配案 (3)討論事項: a.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b.修正本公司「取得及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c.改選董事(含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案。 d.解除公司法第209條有關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4)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30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28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公司法第172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名本屆獨立董事候選人 及就本次(101年)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惟依法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 ,且提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入。 凡符合提案資格欲辦理之股東,應將書面提案註明股東戶號及姓名或名稱 並蓋妥原留印鑑後,於101年4月25日起至101年5月4日止之期間內, 寄(送)達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86號3樓),信封請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 ,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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