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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機企業: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20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20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862,599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18,625,990元6.發行價格:不適用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50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之(不滿一元者四捨五入),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以票面金額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因應營運持續擴展及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增資發行相關事宜,如因事實需要或經主管機關命令而須調整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2)擬提請股東會討論,並授權董事會於本次增資案經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配股基準日,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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