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大學屢碰壁 自學生:配套不公

立報/張舒涵
14 年前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3月19日是自學進修高級中學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的放榜日,來自全台10多位高中自學生與家長召開記者會,指出教育部將同等學力考試改定為10月7日,規定自學學生需年滿18歲才有應考資格,將限制9成未達18歲的高三自學生無法應屆考大學,男同學可能因服役問題,導致比同屆同學落後1、2年才能上大學;此外,目前尚有1百多名高中自學生無法取得學生證,身分不被承認。自學生和家長在立委陪同下,前往監察院要求調查中央及地方主管教育主管機關,要求取消同等學力鑑定考試,保障自學生平等受教權。他們呼喊:「我要上大學!」教育部通過「高級中等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簡稱自學辦法),首批辦理高中職自學學生去年6月30日前申請完畢,目前有114名合格高中職自學生。然而,這群首批高中職自學生的學習之路卻不斷碰壁。9成無法應屆考大學保障教育選擇聯盟總召集人陳怡光指出,高中職自學生必須通過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取得認證才能參加大學入學考試,原定3月舉行的同等學力鑑定考試,恰比學測晚1個月,自學生必須再等將近一年才能參加學測。教育部因此將考試日期調整為10月份;但如此一來,將導致將近9成的高三自學生因為未滿18歲而無應考資格,同樣要再等1年才能應試,同屆自學生因出生月份不同而差上1、2屆。▲高中自學學生19日到立法院抗議教育部配套措施不公,申請在家自學的小孩並非是學校適應障礙,他們希望政府能夠檢討同等學力的制度,不應該把自學生視為失學生,使得年齡相仿的他們,因法令門檻無法參與考試。(圖文/黃士航)今年高二的自學生羅浦堤表示,自己國二時就確定未來想當鋼琴老師,但因為課業壓力導致他沒有充裕時間練琴、研讀語言,無法參加各種活動,因此最後決定在家自學,安排合適的課程。不過,由於他的18歲生日恰好比同等學力鑑定考試時間晚2個月,今年他若趕不及考試,將面臨服兵役問題,下次應試又是1年後,很浪費時間。另一名高二的自學生謝醉紅也說,在家自學讓她找到學習動機,但考試制度將影響到她的人生規劃,希望教育重視自學生的學習權利。無法享受學生相關福利除了升學,依照教育部自學辦法的高中職自學生,雖然已向縣市政府提出計畫並通過審查,每年接受委員訪視,卻仍得不到學生身分的證明,無法享受學生的福利優惠。根據自學辦法第17條第1項規定,自學計畫通過主管機關備查後,縣市主管機關應發給學生身分證明,使其享有同一教育階段學生的各項福利及優惠措施,平等參與各種類競賽。陳怡光指出,目前尚無高中職自學生取得學生證。來自台中的自學生家長謝媽媽氣憤地指出,不論是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自學計畫或申請學生證明,教育局都理直氣壯表示沒有相關案例而不斷拖延。她不解,政府規定合法高中職自學生可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學生證明,但從去年10月份至今已過了5個月,教育局、教育部中部辦公室、教育部中教司公文往返,卻沒有人告訴她該怎麼申請,最後,教育局請她提出申請,卻因為沒有前例而無申請格式,讓她深感無力。來自桃園的自學家長羅媽媽也說,兒子擅長演奏鋼琴,卻因為沒能取得學生證明失去許多參賽機會。此外,不論搭車、看展覽都無法取得學生票,「就算拿公文去買票也沒人看得懂,不給自學生身分證明,實在太不公平」。籲廢除同等學力應考規定立委林佳龍表示,自學生是國際潮流,符合教育部推動12年國教的精神,政府機關不該將學習狀況良好的自學生與失學民眾混為一談,以相同方式辦理。自學生與家長呼籲政府取消高中職自學生須參加同等學力鑑定考,才能參加學測的規定,要求重視自學生的身分問題,保障學習權益。針對自學生升大學問題,中教司司長張明文推說中部辦公室比較清楚;中部辦公室主任藍順德則表示,中辦只負責調整同等學力鑑定考試時間,自學生業務主要是中教司負責。教育部晚間發布的新聞稿則回應,教育部將召開專案會議,就法令面及實務面進行整體研議。不過,這段回應看在陳怡光的眼裡,相當無奈,因為他發現教育部新聞稿內容,與去年8月所發佈的居然如出一轍,顯見教育部實在缺乏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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