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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銳士: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日期相關事宜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3.19 00:00
第二條 第17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92.股東會召開日期:101/06/13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150巷2號地下二樓(環球世貿大樓)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一○○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案 2.承認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1/04/15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1/06/13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 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提案限一 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300字者,均不列入議案 。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參與該項議 案討論。 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於101年4月6日 起至101年4月16日止(上午9時至下午6時)送達或以掛號郵寄 ﹙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受理股東 提案申請,並於書面提案上註明股東戶號、戶名並加蓋股東 印鑑或簽名。請股東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向本 公司提出申請。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信義路5段150巷2號 16樓之3(本公司股務組)。 如有股東逾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 會之議案,無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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