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警調查指出,有毒品等多項前科的蔡男,自稱因女友盜用他的網路帳號刊登援交訊息,害他被法院判刑,多次向警方求助卻屢碰壁,心生不滿,昨天傍晚報案並通知電視台記者,表示要在晚間7時前到板橋地院自焚,警方隨即派出巡邏員警到場戒備。
檢警查出,蔡男報案後,隨即騎機車持3公升汽油到板橋地院,在門口將汽油澆滿全身,再走進地檢署偵查大樓,從背包裡拿出預藏打火機企圖點火。
由於蔡男滿身汽油味,早引起勤務員警及法警注意,眾人見狀隨即上前奪下打火機,及時將蔡男制伏,警方依涉犯放火未遂等罪移送法辦;檢察官今天複訊後,依涉犯重罪、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
法院傍晚召開羈押庭,蔡男供稱,曾向媒體投訴卻未被重視,才想用此激烈手段,盼引起媒體注意,並強調「打火機是壞的」,事後非常後悔,並不斷向法官求情;法官認定蔡男涉犯重罪、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有羈押必要,因此裁定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