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1.0元,總計新台幣61,056,000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擬議配發員工紅利新台幣951,721元。(以現金發放)(2).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1436,028元。(以現金發放)(3).現金股利俟股東會通過後,按除息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