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新台幣154,110,097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25元,另發放員工紅利及董監酬勞分別為8,561,672元及8,561,672元,俟股東常會通過後,授權董事會擬訂配息基準日及其他相關事宜。3.其他應敘明事項:嗣後若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或其他原因,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股東配發股利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授權董事會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