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地方法院簡易法庭原本設在成功鎮,因為使用率不高,後來搬到台東市博愛路,剛好成功鎮公所大樓因地震成為危樓,向地院申請撥用舊簡易法庭建物,2年前搬進來辦公。
舊簡易法庭1樓後方,原本有3間拘留室,就地「變身」鎮公所大樓後,公所特別保留一間未拆除,由於就在大樓後門附近,不少洽公民眾經過,看到粗大鋼柱裡面竟有便池,大門還有個特製大鎖,無不感到好奇,得知是以前的拘留室,直呼:「歹路不可行,做人還是實在卡好!」
鎮長侯武成表示,成功鎮公所這棟建物,曾是台東地方法院簡易法庭,為見證這段歷史,才特別保留下來,還強調全國各公所中,僅他們設有拘留室,可謂「僅此一家、別無分號」。
鎮長:我也曾在這裡面待過
侯武成還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我也曾在這裡面待過(指民國83年涉及小型工程廠商收取回扣案)!」所以保留拘留室,也有藉此警惕公務員,及民眾奉公守法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