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39歲的薛男有竊盜前科,日前假釋出獄後,仍不知悔改。他於民國98年3月起至去年3月間,兩年期間,他趁大樓管理員疏於注意時,進入大樓並躲在頂樓,等到夜間利用外牆搭設冷氣機遮雨棚逐層向下攀爬並破壞門窗入屋,翻箱倒櫃竊取財物。
起訴書指出,薛男另案遭通緝,日前在桃園縣的住處遭逮捕,當時起出犯案工具以及他的2雙鞋子。其中鞋子經刑事局鑑定比對與台北巿18處遭竊辦公室所遺留的鞋底印相符。
檢警偵辦期間,薛男自白犯案,但令檢警驚訝的是,薛男是僅有一隻腳的「獨腳大盜」,他的另一隻腳因車禍截肢裝設義肢,他竟能像電影蜘蛛人一般,攀爬外牆再入屋行竊。
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加重竊盜罪,將薛男起訴,因他是累犯,建請法院加重其刑,並可依他對被害人的個別犯行,分論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