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3/16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全數發放現金股利每股配發4.0元,提出於股東常會討論。3.其他應敘明事項:(1)前項現金股利,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再行訂定配發基準日辦理發放。(2)員工現金紅利98,457,000元、股票紅利0元,董監事酬勞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