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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車不如租車/隔周出遊一次 租比買更划算

欣傳媒/張志康/專題報導 2012.03.16 00:00

如果住在都會區,平常上下班都可以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只有周末假日或是連續假日才有出遊用車需求的消費者,其實在一定程度上,應該考慮採用短租的方式來用車,讓手中的資金運用更有彈性。

不過,對消費者來說,第一個想到的是租車動輒要一次支付千餘元到數千元不等的租金,感覺起來似乎並不是那麼划算。其實,如果把購車的車價、日常的保養、維修、保險等費用攤進來算,對於用車頻率不高的消費者來說,短租並不見得那麼令人排斥。

這麼說好了,假設為了家人出遊,買了一部新台幣80萬元的2.0升房車,以5年為期,每年光是牌照稅、燃料費就要付出17,440元,另外保養頻率以每半年一次,每次約新台幣3,000元來算好了。那麼5年下來,為了這部車子,就要付出917,200元。這當然還不包括日常的加油、每年的保險費、簡單的耗損,以及可能發生的擦撞等維修費用。即使五年後,以高估的35萬元殘值來算的話,消費者就得為了這部車子付出高達567,200元。

那麼,以目前國內短租業者的牌價,租用2.0升中大型房車一天算3,500元的高估價格來計算,這筆費用足足可以讓消費者租個162天的車子,平均到五年內計算,每年可以租車32.4天。也就是說,如果消費者不是每個周休假日都開車帶家人出遊,而是隔周帶家人出去一次,那麼,租車都比買車更划算。

事實上,以台灣的面積以及大眾運輸工具的便利性來看,假使平常用車的機率不高的話,那麼租車還有一個更好的理由,就是有彈性。

一般來說,如果是家庭出遊,負責開車的人通常是最歹命的那一個,一路上家人睡到翻過去,但開車的人卻要專心一志的負責把家人送到定點,往往出去玩一趟,不僅沒有休息到,反而比每天上班還要更累。而透過租車這種方式旅遊,假設要從台北市到墾丁去度假,消費者可以利用高鐵坐到高雄左營站,再利用高鐵站內的租車據點取車,開到墾丁去玩。其間不管是時間、精力,或是在旅遊地的交通便利性,都遠比一路開著車子南下好太多了。

當然,一定會有人問,那麼平時如果有臨時需求怎麼辦?如果是在都會區活動的話,滿街的計程車就是最好的工具!即使將計程車資攤進去算,每年汽車全險高達新台幣3至5萬元的保險費,就足夠全家坐好遠的計程車錢了。

圖說:在國內各大高鐵站、機場、火車站,都可以看到租車公司的招牌,善用這樣的服務,用車頻率低的消費者會更划算。(欣傳媒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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