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正宏並表示,國科會的一般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費用為一個月一萬元,國家型計畫也是一萬元,跨領域的整合型計畫為二萬元,計畫主持人需要撰寫研究內容和交出最後研究成果或論文發表的報告,一般不得超過二件,而就算核定二件,也只能申請一個計畫費用。但如果曾得過國科會傑出獎、國家講座或是中研院院士等則不在此限,最多可達三件。
教育部人事處長陳國輝則說明,行政院和考試院規定,公務員兼任國科會研究計畫主持人,依法要獲得上級主管機關許可,台師大校長之前在副校長任內兼任計畫不須報部,擔任校長後又兼任五項計畫主持人,都有獲得教育部長同意。
九五聯盟執委胡孟瑀則呼籲,很多大學教授、校長兼任國科會等機關的計畫主持人,特別是國立大學更多,將會犧牲學校辦學和教學品質,因此其案量和規模,應該有所限制。